必看!2025 济南小学转学攻爱体育- 爱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略各区招生时间与准备材料汇总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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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2025 济南小学转学攻爱体育- 爱体育官方网站- 爱体育APP下载略各区招生时间与准备材料汇总

  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7月21日开通转学申请通道,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父母(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学生,父母(监护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通过“爱山东”APP 登录“历下区义务教育学籍转入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转入平台”)登记转学信息。

  根据学生的户籍和家庭房产情况,转学分为“房户住三一致”“仅有历下区户籍”“外来随迁子女”三种类型,请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类型进行选择填写。转学类型的界定和释疑,请详见《2025年历下区中小学招生指南》。

  1.申请条件:转学学生的家庭房产(仅限住宅)、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三者均在同一地址上。家庭房产是指该房产的权利人是学生的直系亲属(包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其他亲属或非亲属的房产不能作为“房户住三一致”类型转学的依据。

  2.需要采集的信息:学生户籍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学生家庭房产信息、学生监护人信息。

  3.转学安排:原则上安排至学区所属服务学校,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年级空余学位时,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做统筹协调安排。

  1.申请条件:转学学生户籍在历下区,家庭在济南市区暂无房产(仅限住宅),在历下区租住。

  2.需要采集的信息:学生户籍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学生及父母在济南市区无房产(住宅)的证明(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历下区租房协议等。

  3.转学安排:由区教体局在可提供“仅有历下区户籍子女”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

  1.申请条件:转学学生为随迁子女,随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购房(仅限住宅)并实际居住。

  2.需要采集和上传的资料:学生户籍信息(户口簿地址页、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家庭人员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学籍信息、房产信息、学生监护人居住证信息等。

  3.转学安排:由区教体局在可提供“随迁子女”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

  1.申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

  2.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的原则。

  3.视学生情况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若转学平台无法验证学生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学生与房产权利人关系的等,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明等。

  1.请登录“转入平台”认真阅读填报指南,如实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信息。报名信息将通过大数据平台查验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因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3.转学结果将于8月30日前,由接收学校通过家长预留的联系电线.根据目前在校生的情况,我区甸柳一中、燕山中学、五中、辅仁学校、东方双语学校、崇德中学、燕玺中学等学校以及其对口的小学当前生源压力较大,部分年级已经超出了学校承载能力,若家长通过购房转学至对应的学校,请谨慎选择。

  5.及时关注历下区教体局官方网站和“历下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专栏”了解相关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事宜。

  济南市市中区中小学转学申请信息登记采取线上为主的方式进行,7月8日正式开放转学条件:

  1.申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3.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可依据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以外的,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登记:

  (2)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

  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请转学学生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辅证材料。

  ① 务工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② 经商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 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准备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① 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准备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① 如监护人及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提供的6年之内(自2019年9月起)的材料均可进行登记并作为赋分依据。

  3.如现就读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或其他国家,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年级证明;如监护人为调防或人员等,需提供相关手续。

  1.学生为市中区户籍的,如满足房产、户籍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由所填报的房产位置所属学区学校受理;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受理。

  2.学生为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户籍的,由所填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点受理。

  (3)非市中区户籍,且已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就读的;

  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由学校和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

  1.学生为市中区户籍的,如满足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居住的,由房产位置所属学区学校优先接收;如该学校对应年级学位已近饱和,不再接收转学学生,依据周边学校对应年级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依据实际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

  2.学生为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户籍的,依据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全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学位已近饱和、班数已超办学规模的学校,以及入住率未满的新建小区配建学校不接收非市中区户籍学生转学。

  3.全区优先接收市中区户籍学生转入,如对应年级学位有限,依据市中区户籍、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空余学位数顺次接收。

  4.学校优先接收本校学区范围内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居住的学生转入,如对应年级学位有限,则应依据学校学区内实际,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按空余学位数顺次接收。

  通过审核且有学位接收的转学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到校报到时间。报到时,接收学校会再次核验转学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转学学生是否具备在普教学校进行集体学习的能力进行筛查。开学后,学校指导家长为转学学生办理学籍信息迁移等手续。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准予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1.学区内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同房产证持有者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同时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2.学区内房产证明(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流水、物业缴费单据等);

  跟随父母(或其中一方)以家庭为单位在天桥区长期居住的非济南市区户籍从业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转学,其父母(监护人)须准备身份证明、在济合法稳定从业证明、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

  (1)原籍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同时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3)监护人双方(父母)或一方由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

  ①材料获取方式:一是登录“爱山东”APP-选择“居住证服务”模块-申领居住证电子证照;二是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居住地派出所窗口办理。

  ②现场查验方式:一是登录“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证照”,选择居住证电子证照,即可实现本人居住证电子证照“亮证”使用;二是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未申领电子证照的,可提供签发地派出所提供的实体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若为在济务工者:劳动合同(如已备案,请在现场审核时出示备案证明)、单位缴纳“五险”或个人缴纳社保证明(个人权益单)。

  ①“个人权益单”材料获取方式:家长登录“爱山东”APP-搜索“济南社保”-我要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选择年月为“2019年9月-2025年7月”、用途为“子女入托入学”-保存图片后自行打印。

  ②“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获取方式:如用人单位在社保网上备案,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站点切换“济南市”搜索“劳动合同备案”查询。在赋分现场登录“爱山东”APP核验。

  (2)若为在济经商者:营业执照正副本、完税证明(如果属于免税,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3)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如: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等),可参照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准备。

  (1)监护人在天桥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提供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流水、物业缴费单据等);

  (1)如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第二步:7月12日至7月13日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赋分现场进行审核,现场审核地点如下:

  ①济南市天桥区云世界实验小学(学校南门,标山南路与西泺河东路交叉路口东行50米路北)

  可乘K69公交车在(水屯北路西泺河东路站)下车,西行50米,在西泺河东路与水屯北路交叉路口南行500米,在标山南路与西泺河东路交叉路口东行50米,路北即到;或乘坐BRT2号线在北关北路下车,沿北园大街东行50米,在西泺河东路与北园大街交叉路口向北行950米,在标山南路与西泺河东路交叉路口东行50米,路北即到。

  可乘K143路瑞景小学站下车即到;或者乘127路公交车天志医院下车,交叉路口往西步行300米即到。

  进入赋分现场;重复选点现场审核赋分无效;赋分地点同实际转入学校无关。四、温馨提示

  1.登录转学平台后,请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如实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信息。报名信息将通过大数据平台查验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因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2.“房户住三一致”的学生转学,原则上安排至学区所属学校,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年级空余学位时,超出部分及其他转学类型,由区教体局做统筹协调安置。

  3.不具备转学原因或转学理由不正当的,不予转学;非天桥区户籍,且之前通过随迁子女赋分已在天桥区就读的,提交的随迁子女转学申请不予受理。

  各中小学校在招生期间同步办理转学工作。符合转入条件的,由监护人向片区对应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2025 年槐荫区转学通过网上平台进行信息采集,以网上申报为主,通过大数据比对核验申请材料。(备注:转学平台和招生入学平台非同一平台,无法通过“爱山东”app申报)

  转学信息采集分为槐荫户籍有房产(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槐荫户籍无房产、外来随迁有房产和外来随迁无房产四种注册类型,各类型说明详见《2025年槐荫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

  转学平台6月23日上午9:00开放,信息采集截止时间7月3日17:00。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

  (一) 区内转学:儿童在槐荫区学校就读,因监护人在其他学区购房,可以申请转学。

  (二)外区县转入:儿童在槐荫区外学校就读,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2.儿童监护人持有槐荫区居住证,且在济合法务工或经营。截止2025年8月31日,至少一个监护人在槐荫区的居住证、济南市社保或济南市营业执照连续满6个月以上。

  (2)监护人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缴款凭证,同时提供物业、水电等近一年的缴费单据;公租房提供租房协议及物业、水电等近一年的缴费单据。

  备注:监护人无房产(大数据核验监护人房产信息),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转学的,还需提供三代同户的户口簿。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提供出生证明。

  (2)监护人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缴款凭证,同时提供物业、水电等近一年的缴费单据。

  (2)监护人在槐荫区的居住证(截止2025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3)监护人的济南社保缴纳明细或济南营业执照(截止2025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不缴纳社保且无营业执照的客运、货运运营人员可提供济南市的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备注:儿童监护人(父母双方)的居住证、社保或营业执照均纳入赋分范围。赋分标准:居住证,每一个月赋1分,社保或营业执照,每一个月赋0.5分,总分为主申请人和辅申请人赋分之和。赋分月数从2025年8月底往前推,以连续不中断月数为准,上限为72个月。

  各中小学依据信息采集类型,按照槐荫户籍有房产(房户一致)—槐荫户籍有房产(房户不一致)—外来随迁有房产或槐荫户籍无房产—外来随迁无房产排序录取。

  外来随迁无房产类型按照赋分高低排序录取。受学位限制,排序靠后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视学位情况协调安排至其他学校;确实无法安排的,由学校通知家长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转学平台6月24日上午9:00开放,信息采集截止时间7月5日17:00。具体入学流程见下图:

  儿童监护人登录网址进行登记(建议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先点击“注册”按钮,选择相应类型完成账号注册,再登录平台进行信息登记(请家长牢记账号及密码)。

  (一)登记信息凡能通过大数据核验且可检索到的信息,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四)外区县转入,户籍为济南市其他区县的学生,按照外来随迁子女申请转学,除商河、平阴外,其他无需提供居住证(无赋分)。其中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户籍学生同时还需提供户籍地为市级以上重大拆迁工程的拆迁协议和拆迁公告。

  (六)70年产权的居住型公寓可以作为申请转学条件;使用公租房申请转学,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必须迁至公租房处。儿童监护人与他人共有房产的,监护人拥有51%以上的产权方可按照有房产申请转学。

  (七)2025年底前不能交付的在建房产不能作为申请转学条件,先按照无房产转学,房屋交付后再次申请转学。

  (八)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九)儿童监护人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转学信息及资料,如经大数据比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

  (十)根据目前在校生的情况,我区部分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小学生源压力较大,已超出了学校承载能力;同时,部分热点小学相应年级的学位也相对紧张,若家长通过购房转学至对应学区学校的,请谨慎选择。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槐荫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于7月初联系对口学校,学校视空余学位、招生批次等情况做相应处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根据班额控制的有关规定,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人手续转学具体可咨询对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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